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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/10/08 (二)

講題:從台灣錄像藝術的發展,看台灣國記錄像藝術展的重要性

講者:胡朝聖

 

今晚,很榮幸邀請到策展人胡朝聖先生來為我們講述「何謂錄像藝術?」,在說明錄像藝術前,先觀賞一部非常有趣且具有豐富內涵的錄像影片-《最後的晚餐》,本片介紹一位名為普萊斯(Brian Price)的男子,他曾擔任監獄死囚最後晚餐的主廚。

在影片中重現出他任內,完成過二百多道最後晚餐的其中一份。此作品在影像敘述的鋪陳之外,畫面也混合動畫、雕塑與裝置媒材,試圖用不同角度,以及透過多樣性的創作技法,來檢視這「最後晚餐」所蘊含的社會意義,此影片討論的議題雖然有些嚴肅且殘酷,但是也讓我們更了解許多人對於死刑這件事的多元看法。

映後,胡朝聖先生也進一步為我們說明錄像藝術的發展,簡言之,錄像藝術是種科技藝術,一般來說,由於科技不斷的進展與變化,因此對於科技藝術未有明確的定義,但是作品的形式包含電影、攝影、動力藝術、錄像藝術等,其特質包含了時間性、動力性、媒體性、連結性與互動性。

而錄像藝術並不同於電影、音樂MV、記錄片,更多了些作者本身主觀的想法與值得探討的議題,經由胡朝聖先生精闢的解說,也介紹許多著名作品講解各項科技藝術的特色,讓我們對於錄像藝術有更進一步的了解。

講座的尾聲談論到藝術的存在就是回應當時的社會情境,而科技藝術則是運用科技對於藝術的看法,改變我們對於外界的感知,當每個人在觀賞藝術作品時,可能受當下的文化背景、個人的審美觀影響,對於每項作品而有不用的見解與感受,然而藝術作品本身就是觀念的表達,期望帶給人有不一樣的啟發,這也說明「藝術」其實就是一種認識世界與了解自己的管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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